張銓基金監督委員會章程
(2024年9月張銓基金監督委員會第一次修訂)
為了管好用好基金、使捐資者放心、確保張銓基金的合理使用,根據《張銓基金委員會章程》成立張銓基金監督委員會(辦公地點設在四川大學皮革樓內),并制定此章程。
1、監督委員會工作準則
本著公平、公正、嚴肅、認真的精神,確保:
(1)張銓基金的收入、管理和使用清楚、公開和可靠。
(2)基金主要用于張銓基金獎獲得者的獎金、獎品,以及評獎、頒獎等開支。少量用于張銓基金委員會、張銓基金評獎委員會、張銓基金監督委員會的辦公用品費、通訊費等與執行張銓基金章程相關的開支。
(3)評獎工作公平、公正、嚴肅和嚴格進行。
2、監督委員會的職責
監督委員會代表張銓基金委員會執行以下工作:
(1)制定或修訂張銓基金監督委員會章程。
(2)對張銓基金進行全面監督,包括資金總額、捐款開支結余以及帳目管理是否清楚、規章制度是否健全、開支是否專款專用等方面。
(3)對開支的合理性進行監督,有權勸告、制止違背張銓基金合理使用的不當開支行為。
(4)監督評獎工作,使其能公平、公正、嚴肅和嚴格進行。
(5)負責對基金捐資者和有關部門提出對基金使用管理狀況的評查報告。
3、監督委員會工作方式
(1)參與基金委員會和評獎委員會相關工作,了解有關情況。
(2)參與有關人員對基金管理、使用和開支的工作匯報,并獲取有關資料。
(3)必要時對基金的使用開支向有關人員進行詢問、了解。
(4)監督委員會委員之間一般采取通訊聯系辦法,互通信息和交換意見。
4、監督委員會委員的任期
監督委員會的任期為五年,中途更換委員應獲張銓基金委員會批準。
5、本章程自張銓基金委員會通過后實施,由張銓基金監督委員會負責解釋。
張銓基金委員會
張銓基金監督委員會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