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院優秀應屆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的推薦工作(以下簡稱“推免工作”),我院根據《關于做好2020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19〕105號)、《四川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的實施辦法》(川大教〔2017〕131號)和《四川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的實施細則》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同時結合本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工作細則。
一、工作程序
1、學院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與專家審核小組
(1)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
學院推免工作小組全面負責我院推免工作的組織、考核、審定、接受考生咨詢等工作。
組 長:主管本科生教育副院長 彭必雨
副組長:主管學生工作副書記 馮國濤
成 員:生物質與皮革工程系 林煒 程海明 周榮清
食品工程系 呂遠平 賈利蓉
紡織與服裝工程系 郭榮輝 趙武
學生工作組 王舒灝
學院辦公室 祝蔚
教務員 李艷 王氚
(2)專家審核小組
各專業(方向)成立專家審核小組(專家組成員原則上應具有相關學科副教授以上職稱),全面負責推免生的科研創新潛質審核、專業能力傾向評估和面試等工作,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各專業在面試的前一天將審核小組組成和面試方案報學院審核、備案。
專家審核小組成員信息不得提前向學生透露。
(3)學院推免工作監督小組
負責學院推免工作過程的監督,受理、處理學生提出的異議和申訴等。
組長:馮國濤
成員:林 煒、祝 蔚、曾維才、肖紅艷
2、文件精神傳達
由學生事務辦公室畢業班輔導員組織全院應屆畢業生,結合《關于做好2020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19〕105號)、《四川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的實施辦法》(川大教〔2017〕131號)和《四川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的實施細則》等文件內容進行學習,確保文件精神宣傳到位。
推免生工作按三個序列選拔,分兩個階段進行。
三個序列:
面上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由教務處牽頭組織各學院選拔)
支教(由團委負責選拔)
創新能力特別突出、科研成果特別顯著、專業水平特別高,按學校條件,對課程成績和外語水平可適當放寬者(由學校專家組考核選拔)
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擬推薦的學生登錄綜合教務系統(學生版)(網址:http://zhjw.scu.edu.cn/)在推免管理中完成信息填報,并進行推免研究生資格選拔;
第二階段:具備推免研究生資格的學生通過“推免服務系統”查詢招生單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專業目錄,填寫報考志愿,接收并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
3、學生個人申請及承諾
依據學校相關文件精神,學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通過三年個人總結的形式提出個人書面推免申請(有特殊要求的選拔序列按相關文件規定方式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成果與獎勵證明復印件(原件備查),并簽署承諾書。承諾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實、符合學術誠信規范;嚴肅認真對待推免結果,如果被錄取并且符合入學條件,則承諾絕不浪費這一深造機會。
4、課程成績排名
以課程成績(課程成績=∑(某門課程成績×該課程學分)/∑課程學分)對各專業的申請參加推免的學生進行初排名,同專業(方向)所有學生統一進行排名,初排名靠前(原則上前50%)的同學進入推免生候選名單,取得專家面試資格。
5、專家考核、面試
分專業(方向)組織專家審核小組對所有候選人進行面試考核,審核小組成員各自獨立給出分項的面試成績,由審核小組負責人匯總面試成績。
面試專家審核小組及每位成員都要給出明確意見并簽字存檔,面試答辯過程須全程錄音錄像。
6、綜合排名、公示和最終推薦
學院按照課程成績、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成績、社會實踐活動成績構成的綜合成績(計算辦法見“三、綜合成績考核細則”)對參加面試的學生分專業(方向)進行排名,根據各專業分配的推免名額由高分到低分提出初選名單,并在學院網站按要求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由學生、學院管理員登陸四川大學綜合教務推免生管理系統(學生端:http://zhjw.scu.edu.cn/;教師端:http://zhjwjs.scu.edu.cn/),填寫相關信息,將《四川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匯總表》導出后打印,由學院推免工作小組組長簽字加蓋公章后報送教務處。未經公示者不具備推免生資格。
7、教務處匯總并公示
教務處匯總并初步審查全校推免生初選名單,并將審查情況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教務處將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的名單在教務處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對公示引發的異議,學校將查明情況,嚴肅處理并公布處理結果。
8、研究院上報教育部
由教務處將推免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并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相關信息上傳至教育部建立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備案。推薦階段備案截止后,不再進行補充備案。
9、學生申訴及程序
(1)在推免工作的各環節中,凡有弄虛作假行為、公示異議等事宜可向學院推免工作監督小組提出申訴。學院推免工作監督小組將查明情況,嚴肅處理并公布處理結果。如發現弄虛作假或作弊者,將取消其推薦生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申訴程序
個人在工作有效期內實名制以書面形式向學院推免工作監督小組反映情況——學院推免工作監督小組核實——學院推免工作監督小組集體審議形成初步處理意見——上報黨政聯席會通過——回復當事人。
電話:028—85461730 申訴郵箱:fgt@scu.edu.cn
二、推薦條件
1、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
2、努力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未受任何違紀處分或違紀處分已解除;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良。課程成績計算采用第一次修讀的成績,補考或重修成績不用于推薦免試研究生的成績計算。
4、學術研究興趣濃厚,具有較強的獨立思考、綜合分析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學術發展潛力。其學術研究成果無任何學術不端行為。
5、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和運用能力,能滿足跟蹤世界學科發展最新動態及國際學術交流的需要。推免生應具備的英語成績要求:大學英語(含口語)課程加權平均成績≥80分;或英語四級成績≥568分;或英語六級成績≥425分;或TOEFL成績≥88分;或新GRE成績≥310+4分;或IELTS成績≥6分;或GMAT成績≥600+4分(藝術類專業四川省大學英語三級考試成績≥80分或英語四級成績≥425分)。
6、滿足上述1-5條件,且全部必修課程成績合格、創新創業能力特別突出、科研成果特別顯著、專業水平特別高的申請者,取得以下成果或成績之一,直接獲得或優先獲得推薦免資格;
(1)在本專業及相關專業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如第一作者為導師,申請人為第二作者,視同為申請人為第一作者)、本單位為第一署名單位發表SCI 1篇,或EI收錄論文2篇及以上者將直接獲得推免資格。
(2)以第一發明人(如第一發明人為導師,申請人為第二發明人,視同為申請人為第一發明人)、本單位為第一發明單位獲授權發明專利1件及以上者將直接獲得推免資格。
(3)在重點學科競賽(具體項目見下面“三、(二)、1.3、(1)中所立的賽事)中獲得省部級及以上一等獎或金獎,或在各專業教指委組織的學科競賽中獲決賽一等獎,或獲得上述競賽省部級及以上二等獎兩項,且排名第1的獲獎者將直接獲得推免資格。
(4)在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賽中獲得金獎的項目,其核心成員(排名團隊前5名)中的本科生將直接獲得推免資格。獲得銀獎、銅獎項目,其核心成員(排名團隊前5名)中的本科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7、創新創業能力特別突出、科研成果特別顯著、專業水平特別高的,滿足上述條件(6、(1)-(4)中的任一條),或在本專業及相關專業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如第一作者為導師,申請人為第二作者,視同為申請人為第一作者)發表文章2篇,課程成績和外語水平可適當放寬。由學院專家對創新創業能力進行考核,擇優推薦參加學校組織的專家組考核選拔。
三、綜合成績考核細則
綜合成績=課程成績×60%+科研創新潛質、專業能力傾向成績×35%(科研創新潛質成績15%+專業能力傾向成績20%)+社會實踐活動成績×5%
(一)課程成績——必修課程平均成績計算方法:
課程成績=∑(某門課程成績×該課程學分)/∑課程學分
注:①參與成績計算的課程為學生在校期間前三年所學必修課程,以第一次修讀成績計算;按教學計劃未修的必修課程成績以零分計算。
②到推免申請提交截止日期時,仍未登成績的課程不參與學業成績計算。
③課程成績以教務部門提供的成績為準,課程屬性以本年級相應專業教學計劃為準。
④學業成績計算結果保留小數點后4位。
⑤等級形式給出的課程成績折算如下:
百分制 |
90 |
85 |
80 |
76 |
73 |
70 |
66 |
63 |
61 |
60 |
<60 |
0 |
等級 |
A |
A- |
B+ |
B |
B- |
C+ |
C |
C- |
D+ |
D |
|
F |
等級 |
優秀 |
|
良好 |
|
|
中等 |
|
|
|
合格 |
|
不合格 |
⑥如已修《中華文化》多篇者,取各篇首次考試中成績最高一次成績分數。
⑦形勢與政策課程按每學期0.25個學分計算。
⑧參加學校本科國際及港澳臺合作項目的學生及其他出國出境學生參加推免時,其學業成績按學校相關規定進行換算后進行學業成績排名。
(二)科研創新潛質、專業能力傾向成績(由各系/專業專家審核小組認定)
1、科研創新潛質(創新、科研成果)成績
以百分制計,基礎分為60分,依據加分條件加分,滿分為100分。由學生根據下述的加分項提出加分要求,并提供相關證明,包括證書復印件、發表論文復印件、獲獎證書或主辦方出具的表彰文件(由各單位教師自行出具的參加項目的作者排序證明、作者工作量認定等證明無效)等有效證明復印件,同時原件備查。競賽類加分中,同一項目或賽事只計算獲得的最高獎項得分。統計成果獲得時間為申請者入學時間至本年度9月10日前。由專業專家審核小組進行逐項認定后給出該項的最終成績。所有加分項僅適用于同類別(專業方向)學生比較。
1.1發表論文
要求:
①在本專業及相關專業期刊上發表SCI、EI收錄論文和中文核心期刊論文,必須本單位為第一署名單位,第二作者以內(含第二作者)。發表非核心期刊論文,申請者必須是文章署名的第一作者。
②第一作者指申請人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只認定1位導師,下同),申請人為第二作者,視同申請人為第一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申請人為第三作者,視同申請人為第二作者
③同一文章的分值不重復累加,如同時被SCI和EI收錄,或中文文章被EI收錄,以高分值計,不重復加分;
④文章發表時間為申請者入學時間至本年度9月10日前。已被錄用但未見刊的論文,需提供投稿和錄用證明(有投稿日期的郵件或網上投稿證明等材料+審稿意見+錄用函+導師簽字清樣);投稿日期原則上至少在本年度9月10日的一個月前(即8月10日前);凡提供文章錄用函的,必須注明擬見刊時間(次年4月30日前),申請者必須在發刊后的15日內提供發表文章的封面和首頁證明,否則按弄虛作假處理。
(1)SCI、EI收錄論文(此項可累計加分,上限40分)
SCI收錄論文:第一作者40分/篇,第二作者10分/篇。多篇文章可累加。
EI收錄論文:第一作者20分/篇,第二作者5分/篇。多篇文章可累加。
(2)非EI收錄中文核心期刊論文(此項可累計加分,上限 20分)
第一作者10分/篇,第二作者3分/篇。多篇文章可累加。
(3)非核心期刊論文(只認定文章署名的第一作者為申請者)(此項可累計加分,上限 10分)
專業期刊:公開發表論文每篇加5分/篇,公開發表翻譯論文(含編譯)2分/篇。
公開發表非核心期刊專業論文和/或翻譯論文最多累加2篇。
非專業期刊上發表非專業文章不加分。
1.2申請/獲得專利、軟件著作權
要求:
①本單位為第一發明人單位,提供公開號和授權號,并提供發明人排序。
②根據發明人排序按照不同系數加分:第一發明人或除導師外(只認定1位導師,下同)的第一發明人乘以系數1、第二發明人或除導師外的第二發明人乘以系數0.5、第三發明人或除導師外的第三發明人乘以系數0.2、第四及以后發明人或除導師外的第四及以后的發明人乘以系數0.1。
③在統計成果的時間期限內,未公開的專利不計分。
(1)發明專利(此項可累計加分,上限40分)
① 獲授權的國際發明專利:40分/件;
② 申請并公開的國際發明專利:20分/件;
③ 獲授權的中國發明專利:20分/件;
④ 申請并公開的中國發明專利:10分/件;
(2)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此項可累計加分,上限 20分)
①獲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10分/件;
②申請并公開的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5分/件;
(3)軟件著作權(此項可累計加分,上限 20分)
①申請并獲得軟件著作權號:10分/件;
②申請并獲得軟件著作權公開:5分/件;
1.3 科技獲獎、學科競賽、創新創業獲獎
(1)重點學科競賽(18項)和各專業教指委組織的學科競賽獲獎(此項可累計加分,上限 40分)
國家級/國際:一等獎40分、二等獎35分、三等獎30分、三等獎以下15分
省部級:一等獎35分、二等獎30分、三等獎15、三等獎以下10分
校級及市級:一等獎20分、二等獎15分、三等獎10分、三等獎以下5分
院級:一等獎15分、二等獎10分、三等獎5分、三等獎以下3分
注:①國家級獎認定排名前10(包括第十)的獲獎者加分;省級獎認定排名前6(包括第六)的獲獎者加分;需提供獲獎證書或有效證明材料,并注明獲獎者排序。
②各獎項根據參與學生排名按照不同系數加分:排名第一乘以系數1、排名第二乘以系數0.6、排名第三乘以系數0.5、排名第四至第六乘以系數0.3、排名第七至第十乘以系數0.2。
③重點學科競賽(18項)主要包括:“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比賽”、“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設計大賽”、“ACM/ICPC國際大學生程序設計大賽”、“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全國大學生化學實驗邀請賽”、“全國高等醫學院校大學生臨床技能競賽”、“全國大學生機械創新設計大賽”、“全國大學生結構設計大賽”、“全國大學生廣告藝術大賽”、“全國大學生智能汽車大賽”、“全國大學生交通科技大賽”、“全國大學生電子商務‘創新、創意及創業’挑戰賽”、“全國大學生節能減排社會實踐與科技競賽”、“全國大學生工程訓練綜合能力競賽”、“全國大學生物流設計大賽”、“外研杯”全國英語演講大賽”。
④各專業教指委組織的學科競賽的決賽按省部級計
(2)其余競賽獲獎(此項可累計加分,上限 20分):
國家級:一等獎20分二等獎15分三等獎10分三等獎以下5分
省部級:一等獎15分二等獎10分三等獎5分三等獎以下3分
校級及市級:一等獎10分二等獎5分三等獎3分三等獎以下1分
注:①由各專業確定加分的賽事。
②國家級行業協會主辦的競賽按照省部級計算;省級行業協會主辦的競賽按照校級及市級計算;省級以下的行業協會、地市級以下的政府部門、企業主辦的競賽按照院級計算;
③同一作品(項目)以最高加分計,不重復加分。校級及市級競賽獲獎項目上限為2項。
④國家級、省部級排名認可第一至第十,排名第十以后不加分;其他級別排名認可第一至第六,排名第七及以后不加分。
⑤各獎項根據參與學生排名按照不同系數加分:排名第一乘以系數1、排名第二乘以系數0.6、排名第三乘以系數0.5、排名第四—第六乘以系數0.3、排名第七—第十乘以系數0.1。需提供獲獎證書或有效證明材料,并注明獲獎者排序。
1.4科研及學術活動(此項可累計加分,上限為10分)
①參加學術型社團活動并擔任社團負責人且考核合格者加5分,擔任學術型社團部長且考核合格者加3分,參與學術型社團活動一年以上加2分;只認定一個社團加分項;
②大創等科研項目
國家級大創等科研項目并結題:10分;立項未結題:8分;
省級大創等科研項目并結題:8分;立項未結題:5分;
校級大創等科研項目并結題:5分;立項未結題:3分;
注:①承擔項目超期未結題或未按時提交中期報告的不加分;
②需提供學院認定的項目負責人、主研名單(含主研排名),且每人最多加兩項;
③各科研項目根據項目負責人與參研人員排序按照不同系數加分:項目負責人乘以系數1、項目負責人之外排序第一參研人乘以系數0.6、項目負責人之外排序第二參研人乘以系數0.3、項目負責人之外排序第三和第四參研人乘以系數0.1,其余參研人不加分。
2.專業能力傾向成績(專家面試成績)
分專業成立專家審核小組,通過面試的方式考察推免生的專業能力傾向。該項成績以百分制計,滿分為100分。
專家面試流程:
面試學生提前20min到場,由各組秘書組織面試順序抽簽。
1)學生英文簡短自我介紹(2分鐘)
2)學生專業外語能力考察(5分鐘)
各專業、方向準備英語自測題,學生任選一道,進行朗讀和口譯,專家打分。
3)專家提問(8分鐘)
各專業、方向準備答題,學生抽選2-3道,做回答;
專家現場提問。
4)學生科研創新潛質成績認定、專業能力傾向成績打分(5分鐘)
面試專家小組每位成員對學生的專業能力傾向成績單獨打分并簽字,最終成績以各位專家打分的平均值計;面試專家小組對創新潛質成績(科研加分)逐項審核,給出明確意見并簽字;統計科研創新潛質、專業能力傾向成績匯總表(附表2)。
面試答辯過程須全程錄音錄像。簽字的專家打分表、成績統計表和現場錄像等原始材料交學院存檔。
(三)社會實踐活動(由院學生工作組認定)
1.以百分制計,基礎分60分,依據加分條件加分。以下項均需提供相關證明,包括證書復印件、聘書及其他蓋有出具單位公章的書面證明材料(校外獲獎除出具證書外,還應出具相應表彰文件),同時原件備查。競賽類加分中,同一賽事只計算獲得的最高獎項得分。
2.加分細則
2.1社會工作
此項加分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則,均要求任期一年(含)以上并考核合格,不累加。
①校團委學生副書記、校團委直屬學生組織主席團成員加10分;
②校團委直屬學生組織二級部門部長,院團委副書記,院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加8分;
③校級學生社團負責人(需在校團委有備案)、院團委學生會部長、圍合分團委書記、班長、團支書、黨支部書記加6分;
④校級學生社團部長、院級協會會長、圍合分團委委員、團支委、班委、黨支部委員加5分;
⑤院級協會部長、寢室長、院級優秀黨員加4分。
注:①學校部(處)主管的其他學生組織主要負責人按“校團委直屬學生組織二級部門部長”加分,其余學生干部參照相應級別加分。
②學術型社團任職不納入此項計算;勤工助學崗位不視作學生干部。
2.2社會實踐(不含專業實習)
此項按最高一項獲獎得分加分,不累加。
①獲校級以上社會實踐(含志愿活動)先進個人及團隊加10分。
②獲校級社會實踐(含志愿活動)先進個人及團隊加8分。
2.3獲獎
申請此項加分的同學均要求工作考核達到良以上等級。按最高一項獲獎得分加分,不累加。
①所在院級及以上社團(團委學生會、青年志愿者協會、學生社團等)獲校級紅旗團委、十佳學生會、十佳志愿者分隊、十佳社團等稱號:
主席團成員加10分;部長級干部加8分;干事加3分。
②所在班級、團支部或寢室獲校級百佳班級、紅旗團支部、百佳寢室表彰:
班長、團支書加8分;班委、團支委、寢室成員加5分;班級、團支委成員加2分;
③獲得百佳優秀個人、百佳班長、百佳寢室長加8分;
④獲得校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干加5分。
2.4文藝活動及體育競賽:(此項可累計加分,上限為10分)
國家級:一等獎10分、二等獎8分、三等獎6分、三等獎以下4分
省級:一等獎8分、二等獎 6分、三等獎 4分、三等獎以下2分
注:①各獎項根據參與學生排名按照不同系數加分:排名第一乘以系數1、排名第二乘以系數0.8、排名第三乘以系數0.7、排名第四—第六乘以系數0.6、排名第六—第十乘以系數0.4。需提供獲獎證書或有效證明材料,并注明獲獎者排序。
四、工作進度安排及分工
(一)時間安排表
時間 |
事項 |
2019年9月9日前 |
2020屆推免生工作方案制定 |
2019年9月9日 |
黨政聯席會專題會議 |
2019年9月9日 |
學生宣講會 |
2019年9月10日 |
學生個人申請、材料收集 |
2019年9月11日 |
學生學業成績計算、簽字;科研成果匯總;社會活動成績計算 |
2019年9月12日 |
文章查重、科研成果成績計算 |
2019年9月12— 9月14日 |
各系專家面試 |
2019年9月15日 |
綜合成績匯總、按各系指標數確定初選名單 |
2019年9月16日 |
黨政聯席會審議并公示 |
2019年9月19日上午 |
集中處理公示期間異議 |
2019年9月19日下午 |
上報教務處 |
(二)各部門所需開展工作
1、學生所需提供的材料
①《輕工科學與工程學院2020屆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申請書》1份;
②科研創新潛質、專業能力、社會活動等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
③《輕工科學與工程學院2020屆推免生科研創新潛質、專業能力、社會活動》匯總表電子版;
④提供所發表文章的word電子版(供查重用);
⑤個人承諾書一份。
2、各系所需開展工作
①根據學生工作組提供的科研成果匯總表核查、認定科研創新潛質成績,并由副系主任簽字后返回學生工作組;
②組織專家對候選人進行面試,匯總所有專家成績,計算出候選人最終的專家面試成績,由副系主任簽字后返回學生工作組,并提交專家打分表、現場錄像等原始材料;(各系專家面試內容、面試方式、成績組成等方案應于面試前交學院祝蔚處備案);
③各系根據綜合成績排序與給定的指標分配確定初選名單,各系初選名單由副系主任簽字后返回學生工作組;
3、學生工作組所需開展工作
①學生宣講、受理學生個人申請;
②學習成績計算、科研成果匯總、社會實踐活動成績計算;
③綜合成績匯總、公示。
4、學院教務所需開展工作
①提供免研所需的第一次學生修讀成績;
②提供大創科研項目名單與作者排序證明材料;
③學生科研論文查重;
④經公示后的初選名單匯總、上報教務處。
⑤上報教務處所需的其他材料。
五、有關管理事項
1、獲得免試資格者一律不納入當年畢業生就業計劃并不得中途退出。
2、申請者所提供的學術成果需進行學術論文查重,凡論文查重結果為不合格(標準參照本科畢業論文查重要求),被研究生推免工作小組認定為學術不端者,將直接取消其本年度推免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3、獲得免試資格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研究生獎學金作降等處理,直至取消推薦免試資格:
(1)在申請推免生過程中弄虛作假者;
(2)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
(3)取得免試資格受到處分或畢業學年中所修必修課程(含畢業實習,畢業設計及畢業論文)考核成績低于滿分的80%(或良好)者;
4、鼓勵參加了考核但未被推薦免試的學生參加研究生入學考試,在符合基本條件的前提下優先錄取。
六、本細則如與上級相關文件精神沖突,將以上級相關文件為準。
七、本細則由輕工科學與工程學院推免工作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推免工作小組研究決定。
輕工科學與工程學院推免工作小組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