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化學與工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四川大學)
Key Laboratory of Leather Chemistry and Engineering (Sichuan University), Ministry of Education
自主/開放課題申報指南
皮革化學與工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四川大學)(下簡稱重點實驗室)于2000年8月批準建設,2009年通過驗收,并于同日正式對外開放,2018年9月26日通過第二輪評估。為充分發揮教育部重點實驗室研究和基地作用,促進科研合作和學術交流,重點實驗室本著“開放、競爭、合作”的運行機制設自主/開放基金課題。根據《皮革化學與工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要求,本自主/開放課題支持與本重點實驗室目前主要研究方向相關的基礎研究項目,并鼓勵應用基礎和交叉學科研究。
一、資助/開放課題資助對象
校內及校外單位(非四川大學)在職教學或科研人員,且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以上職稱。
二、自主/開放課題資助方向
1、制革化學及前沿制革技術;
2、制革清潔技術與綠色皮革化學品;
3、功能皮革及皮革制品;
4、皮膠原化學及資源化利用;
三、自主/開放課題類別與申報要求
1、課題類別
自主/開放課題分三類:自主課題、開放課題和激勵課題。
年度資助項數、經費額度和執行期如下:
自主課題:5萬元/項,執行期1年。
開放課題:5-10萬元/項(根據校外人才級別),執行期1年。
激勵課題:5-15萬元/項,執行期1年。
2、申報要求
自主課題:面向校內在職教學或科研人員,申請課題須與本實驗室研究方向密切相關;
開放課題:面向校外單位(非四川大學)在職教學或科研人員,申請課題須與本實驗室研究方向密切相關,并至少一位本實驗室固定研究人員聯合申報;
激勵課題:本實驗室固定研究人員申報。
3、激勵課題資助對象
(1)上年度國家級、省部級人才獲得者;
(2)上年度獲國家、省部級獎勵(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教學獎)獲得團隊(國家二等獎團隊、省部級一等獎團隊(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教學獎),省部級二等獎獲得團隊(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教學獎),中國輕工業聯合會等有資質推薦至國家三大獎的協會/學會一等獎(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獲得團隊);
(3)上年度申報了省部級一等獎、國家發明獎或科技進步獎團隊;
(4)上年度獲國家重大項目/課題負責人(經費500萬以上),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重大項目(200萬以上)負責人;
(5)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高水平論文(含博士后);
(6)重點實驗室引進的優秀人才(國外博士畢業,副高及以上職稱);
(7) 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4、激勵課題資助額度
(1)國家級獎勵獲得者團隊,資助15萬元/項;獲省部級一等獎團隊,資助10萬元/項;其它獎獲得者團隊,資助5萬元/項(四川大學為第一單位);
(2)上年度申報了省部級一等獎、國家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團隊,分別資助5萬元/項和10萬元/項(四川大學為第一單位);
(3)國家級人才稱號獲得者,資助10萬元/項;省部級人才稱號(第一次)獲得者,資助5萬元/項;
(4)發表SCI論文IF大于10,獎勵1萬元/篇,IF大于15,獎勵2萬元/篇(不用申報課題);
(5)國家重大項目負責人(經費500萬以上)資助10萬元/項,課題負責人資助5萬元/項(不含項目負責人劃撥給本單位的課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重大項目負責人,資助 10萬元/項;
(6)重點實驗室引進的優秀人才,資助5萬元/人;
(7) 獲得件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獎勵0.5萬元/項(不用申報課題)。
四、課題申請程序
1、申請人須根據實驗室自主/開放課題資助方向填寫“皮革化學與工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自主/開放課題申請書”一式兩份(格式見附件1),并請將申請書轉化為word格式發送到wangzhonghui@scu.edu.cn(蓋章頁請掃描后附上)。校內其它單位和外單位經所在單位院級主管領導同意后(蓋院級公章),在每年的4月10日前向本實驗室提出申請(以郵戳時間為準)。
2、不得提交已獲資助的項目申請書,一經查實,取消申請資格。
3、由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對申請者提交的申請書進行評審,由重點實驗室主任會議根據評審結果確定資助項目和金額。課題獲準者應與實驗室簽訂合同,約定成果要求,發表論文、申請專利等署名的排名方式。
4、獲得自主課題和開放課題者即成為本重點實驗室客座研究人員。
五、課題經費的使用與管理
1、經費管理
自主/開放課題基金由實驗室統一管理。根據財務管理規定,建立經費使用本,專款專用,由受資助人按預算掌握使用,經費使用不得違反四川大學財務制度。
2、經費的使用范圍
(1)小型專用儀器購置費,儀器設備的加工、租用費;
(2)試驗所需的材料費,計算費,測試費等;
(3)會議費、與課題有關的學術活動費,調研費,資料、論文的打印復制費等;
(4)客座人員來室的交通、住宿等費用,研究人員差旅費用等;
(5)勞務會(無工資性收入在校碩、博士研究生,勞務費不適合開放課題)。
(6)凡用課題經費所購置的設備儀器等,應按學校規定辦理固定資產手續,其產權歸重點實驗室,在項目研究結束后,應移交重點實驗室。
3、開發課題經費管理與使用
(1)重點實驗室設置的開發課題屬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不能轉出四川大學,校外受資助人員可按四川大學經費管理和使用辦法支出該經費。
(2)各項支出發票抬頭需開具四川大學,具體開票信息如下:
單位名稱:四川大學 納稅人識別號: 121000004000091949
票據收集后交由校內聯合申報的負責人報銷。
六、課題及成果管理
1、凡由重點實驗室資助的課題,課題結題時負責人須提交結題報告,并向實驗室提交如下材料歸檔:
(1)結題報告;
(2)所標注并發表的學術論文或著作(論文發表滯后的應在發表后提供);
(3)專利、獲獎成果證書或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復印件;
2、一般情況下,項目負責人不得代理或更換。研究實施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涉及項目負責人單位變動,所在單位應安排合適代理人,并由原單位和代理人簽字(蓋章)確認后報重點實驗室主任審批備案。
3、實驗室主任不定期檢查課題執行及進展情況,對不執行研究計劃的,有權終止資助。
4、在研的自主/開放課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實驗室主任有權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緩撥資助經費、中止、甚至撤消立項,追繳已撥經費:
(1)弄虛作假、違背科學道德;
(2)未按預定計劃進行研究,項目負責人調離原單位不上報,或研究水平明顯低于預期要求,或無能力繼續完成任務;
(3)未按要求提交進展和結題報告,發表的成果不作標注,不提供專利與獲獎成果證書復印件;
(4)項目資助經費的使用不符合四川大學財務制度規定。
5、由重點實驗室資助的課題所發表的論文、論著、成果評議、鑒定資料等,研究者單位須署名冠中文:皮革化學與工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四川大學),成都,610065;英文:Key Laboratory of Leather Chemistry and Engineering (Sichuan University), Ministry of Education, Chengdu 610065, PR China),和研究者所在單位,且均須標注“皮革化學與工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四川大學)開放課題基金資助”(Supported by the Opening Project of Key Laboratory of Leather Chemistry and Engineering,(Sichuan University),Ministry of Education)中英文字樣和項目編號。
6、成果管理
(1)本實驗室批準的自主課題和開放課題,其研究成果歸本實驗室及課題負責人所在單位共享。
(2)論文發表或專利轉讓需取得實驗室同意。
七、附則
1、本指南經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并由實驗室主任簽字批準后,自公布日起施行。
2、本指南的解釋權歸皮革化學與工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四川大學)。
八、聯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一環路南一段24號,皮革化學與工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四川大學)
聯系人:王忠輝
郵編:610065
電話:028-85460582
傳真:028-85460582
電郵:wangzhonghui@scu.edu.cn
網址:http://nell.scu.edu.cn/lcel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