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指導方針,加強民主政治建設,穩步推行我院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及依法治院,充分發揮我院教職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經院工會和教代會認真研究,決定建立在院黨政領導下,院工會、教代會承頭,全體教職工參與的教職工職稱晉升民意調查制度。具體操作辦法如下:
1、教職工職稱晉升的民意調查由院黨政領導下院工會負責,全體教職工參與進行;
2、教職工職稱晉升的民意調查工作,由院工會向本院教職工對發放問卷,需對當年申請晉升者進行民意調查;
3、調查問卷由院工會起草,調查內容包括晉升教職工的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的問題;
4、參與調查的教職工有責任和義務對問卷作實事求是的回答;
5、由院教代會改革與發展提案委員會負責答卷的收集、統計及核實,問答卷上有不真實的情況即為廢卷;
6、根據調查問卷,由提案委員會產生初步調查的結果;
7、調查結果,由院工會主席提交院黨政領導和院職稱推薦委員會,僅作為評委會考核的參考意見;
8、教職工晉升職稱的最終推薦意見由院推薦委員會決定。
6、你對本單位送審教師能力和水平的具體看法和意見及在晉升同一級職稱教師中的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