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教育學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間根據自己的特長和愛好參加除第一課堂外的學習、科研和實踐活動等而取得具有一定創新意義的智力勞動成果或其他優秀成果,經評定獲得的學分。
學生取得創新教育學分,可以沖抵教學計劃中選修課程的學分,可以累計,但沖抵選修課程學分一般不超過10學分,超出部分的學分,學校予以記載,但不沖抵課程學分。
根據2007屆本科畢業生的要求,學校增加一次創新教育學分的申報,按照川大教[2004]35號文件中規定的認定范圍、認定標準和認定程序,做好創新教育學分的申報認定工作。
請相關畢業班學生填寫《四川大學本科生創新教育學分申請表》(見附件),并附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于5月17日前將以上材料交學院,學院負責審核有關證明材料原件(獲獎證書、發表的論文、成果鑒定書、專利證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