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學校教材建設,按照學校教材建設的總體規劃和要求,現已啟動了學校新一輪優秀教材、優秀講義的評選和表彰,校級立項教材的申報和評審工作,請各系認真規劃,精心組織評選和申報。
由四川大學教師任主編、本科生使用一年以上、于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底正式出版或修訂出版的教材可參加優秀教材的評選。
由四川大學教師編寫的、供四川大學本科生使用兩屆以上的講義可參加優秀講義的評選。
(1)由教材或講義主編本人提出申請,填寫相應的《四川大學優秀教材申報表》或《四川大學優秀講義申報表》。
(2)請各位老師在2007年4月27日前,將申報表、專家評議表并教材或講義樣書兩本交學院,學院將對申報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并上報教務處。
(3)學校本科教材建設委員會制定各項評選規則,組織專家評審,評選出“四川大學2004-2005年版優秀教材”、“四川大學優秀講義”。
評選出的優秀教材學校給予獎勵并頒發獲獎證書,作為四川大學向部省級、國家級優秀教材推薦的基礎。
評選出的優秀講義學校頒發獲獎證書,并作為2006年度四川大學校級立項教材,學校給予相應的編寫出版經費資助。
(1)校級立項教材主要針對我校本科生基礎課教材、專業課教材、全校公共選修課教材、新興學科和邊緣學科教材。一般應為在我校本科生教學中使用兩屆以上(含兩屆)的講義或已出版教材的修訂版。
(2)已獲得國家“十五”和“十一五”規劃和省部級規劃立項的教材不再申報校級立項教材。
(4)校級資助講義主要針對一些因教學急需自編講義的課程的教學用書。
(1)申報校級立項教材由教材或講義主編本人提出申請,填寫相應的《四川大學校級立項教材申報表》并準備相關資料(教材樣本或編寫提綱)。
(2)請各位老師在2007年4月27日前將立項教材申報表和相關資料交學院;學院對立項教材申報表和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并上報教務處。
(3)資助講義由任課教師提出、教研室或系組織討論確定后,填寫《四川大學資助講義申報表》,提供講義編寫原則、編寫大綱等資料,由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審核。請各位老師在2007年4月27日前將申報表和相關資料報學院。
(4)學校本科教材建設委員會最終審定批準“2006年度四川大學校級立項教材、資助講義”。
(1)校級立項教材的編寫出版要求,按照《四川大學教材建設管理辦法》的各條款執行。
(2)資助講義編寫必須在2008年12月底前完成。完成后,將打印稿交教務處教材科(行政樓219辦公室),由教材科聯系印刷后發給學生使用。
(3)立項教材和資助講義的資助經費由學校本科教材建設委員會提出方案,報學校審核批準后執行。
(4)凡沒有按期完成2004年度校級立項教材、資助講義編寫任務的學院,暫停使用2006年度校級立項教材、資助講義的資助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