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期末考試即將開始,為了進一步加強教風和學風建設,切實落實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和要求,現提出加強期末考試工作的具體要求:
1.監考教師要認真學習《四川大學考風考紀宣傳材料》,加強對監考教師專門的考試管理方面的培訓,要做到“明確制度、要求規范、狠抓落實、強化管理”,使每一位監考教師本著“對學校負責、對學生負責、對自己負責”的態度,嚴格按照《四川大學考場規則》和《四川大學監考人員職責》進行考場管理,監考教師尤其需要注意:
1)考試過程中學生必須攜帶并出示學生證或身份證,監考教師必須在每堂考試中仔細檢查學生的學生證或身份證,要求學生考試時在監考教師監督下逐一簽到,并在考試結束后將簽到名單交主考教師。在考試結束后,應清點試卷,不得遺失考生試卷。
2)監考教師必須在每堂考試發卷之前對學生認真宣讀《四川大學學生考試紀律宣講資料》,必須要求學生將考試用品之外的所有物品統一集中置放,不得將教材、復習資料、作業本、筆記本等放在課桌的抽屜里或座位旁。監考教師在沒有按照要求對考場進行檢查清理和調整座位之前不得發放試卷。在考試過程中監考教師不得做與考試無關的事情。
3)監考教師除非工作需要,不得在監考過程中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手機等通訊工具必須設置為振動,不得發出任何鈴聲和音樂聲。
4) 監考教師必須提前20分鐘做好準備,只能在考前5分鐘發放試卷。
5) 請各位監考教師認真按照《四川大學監考人員職責》的要求做好期末考試監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