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教育部關于印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06]14號)精神,鼓勵廣大在校學生積極參加科研訓練,注重創新思維與創新能力的培養,加強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突出培養潛質者(以下簡稱“特長生”)的選拔,學校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程序透明、操作規范、結果公開的原則,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視為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的人才,參加特長生推免申請。
1、在校期間,作為主研人員承擔國家級課題(前五名);
2、在校期間,作為主研人員承擔省部級課題(前三名);
4、在國內權威期刊、核心期刊(北大版)或CSSCI、SSCI、MEDLINE收錄期刊發表論文(獨著或第一作者),或擬訂、起草國家標準一次;
5、在影響因子2.0以上的刊物發表論文(獨著或第一作者);
6、在國家科技部統計源期刊或SCI、EI收錄期刊發表論文(獨著或第一作者);
7、研究報告為中央部門決策或立法所采納(需提供有關部門正式書面意見);
10、出版高水平學術專著和本科及以上教材(主編或第一副主編,本人撰寫10萬字以上);
11、參加編寫國家級規劃教材(本人編寫10萬字以上)。
1、符合上述條件的特長生可直接向本學院提出申請,填寫《四川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特長生專用)》,并提供有關說明材料和三名以上本校本專業教授的聯名推薦信。
2、學院推免工作小組初審確定初選學生名單,將初選學生的《資格申請表》、證明材料原件和教授推薦信在學院及其網站上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異議,學院要查明情況,公布處理結果。
3、公示無異議的學生,學院將組織推免工作小組審核并確定候選學生名單,將《各學院特長生推免候選學生名單匯總表》、《四川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特長生專用)》、證明材料和教授推薦信報教務處,由教務處通知候選者面試。
4、候選者參加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的面試,學校按照面試結果擇優確定候選學生名單,并在學校及教務處網站上公示候選學生名單,公示期不少于7天。
5、公示無異議的學生,由教務處匯總候選名單,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主管教學校長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