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秋季創新學分申請將在第12周-16周進行。
請各位同學按照川大教[2004]35號文件中規定的認定范圍、認定標準和認定程序,做好創新教育學分的申報認定工作。
學生取得創新教育學分,可以沖抵教學計劃中選修課程的學分,可以累計,但沖抵選修課程學分一般不超過10學分,超出部分的學分,學校予以記載,但不沖抵課程學分。
請有意申請創新學分的學生填寫《四川大學本科生創新教育學分申請表》(從教務處主頁下載),并附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學院負責審核有關證明材料原件(獲獎證書、發表的論文、成果鑒定書、專利證書、等級證書、注冊水平和操作技能證書等)。 請各位同學于12月21日前將《四川大學本科生創新教育學分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上報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