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春季學期創新教育學分申請將在第12周-16周進行。學院將按照學校相關文件精神,做好各年級學生創新教育學分的申報、認定工作。具體操作方法為:
一、2004級畢業生按照川大教[2004]35號附件1《四川大學本科生創新教育學分實施辦法》和附件2《四川大學本科生各類創新教育學分評分表》文件執行創新教育學分的申報和認定。
二、2005~2007級學生按照川大教[2008]116號文件附件1《四川大學本科生創新教育學分制實施辦法(修訂)》執行,如果創新成果獲得的時間在川大教[2008]116號文件頒發前,則按川大教[2004]35號文件附件2執行。如果創新成果獲得的時間在川大教[2008]116號文件頒發后,則按川大教[2008]116號文件附件2執行。
請擬申報學生填寫《四川大學本科生創新教育學分申請表》,并附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于6月13日前(畢業生請在5月27日前)交學院審核和認定,過時將不予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