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基金項目負責人:
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過程中,為了避免發生申請項目被初篩取消的事件發生(主要原因通常為:申報項目人員超項、合作單位未加蓋公章、項目參加人員未簽字等形式問題),現就有關事項再次重申如下,請各位老師務必遵守:
學院交學校科技處初審材料的截止日期為2009年3月6日下午4點前,匯總上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最后的正式版)截止時間為2009年3月16日上午10點前,過時一律不收,請各申請基金項目負責人嚴格執行。
1) 形式審查:為了提高申請書質量,學校必須對申請書做形式審查,請項目負責人于3月6日前將一份紙質申請書交學院到科技處初審,科技處于3月13日以前返回審查后的申請書。
2)報送材料包括:正式面上項目申請書一式二份(至少一份為簽字蓋章的紙質申請書原件,并用鉛筆在封面標注"原件")、電子文檔(紙質版和電子版的內容必須一致)、基金申報自查表并簽名(如有校外參研人員,必須加蓋該單位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