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四川省教育廳2009-2012高等教育人才培養質量和教學改革項目立項申報工作的通知
根據四川省教育廳《關于2009-2012年高等教育人才培養質量和教學改革項目立項申報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9〕451號)文件精神和我校實際情況,現將有關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近三年校級新世紀高等教育教學改革工程項目(三、四期)均可參加申報,已經立項的省級教改項目不再參加申報。
此次申報工作,從已立項校極教改項目(三、四期)中擇優推薦部分前期工作基礎較好,力量較強,具有優勢的重點單項項目申報省級項目。本次省級項目的申報和立項研究要做到“三個結合”。即,教改項目要與 “質量工程”建設工作相結合;與下一屆“教學成果獎勵”工作相結合;與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相結合。力爭推出一批起點高、立意新、整體性強的代表我校特色和優勢的人才培養質量和教學改革項目。
學院向學校推薦申報項目,學校擇優推薦申報省級項目。
每個申報項目需要填寫《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養質量和教學改革項目申請書》(一式兩份)和《申請書簡表》(一式兩份)于2009年9月17日前交學院并發郵件至duqian@scu.edu.cn(表格可在教務處主頁上本通知附件3、4下載)
1、四川省教育廳關于2009-2012年高等教育人才培養質量和教學改革項目立項申報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9〕451號)
2、四川省2009-2012年高等教育人才培養質量和教學改革項目申報指南
3、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養質量和教學改革項目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