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啟動2010年度四川大學“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工作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教高〔2007〕1號文件《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的意見》的精神,學校已從2007年起開展了三屆 “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工作。為了進一步調動我校大學生參與科學研究與發明創造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激發學生的科研興趣、創新意識和創新思維,提高創新實踐能力,從即日起啟動2010年度四川大學“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申請立項的大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符合教育部對“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的相關要求(參見附件3)。
2、申請立項的項目應具有學術性、實用性、創新性和先進性等特點;并應進行可行性論證。
3、項目分一般項目和重點項目兩種,一般項目完成期限一般為1年,重點項目完成期限一般為2年。
4、每個學生只能申報參加一個項目,不允許交叉申報。
5、學校鼓勵不同年級(特別是低年級)、不同專業的學生組成研究團隊,團隊項目參與者不超過5人。
1、凡是對科學研究或發明創造有濃厚興趣,學有余力的文、理、工、醫的(畢業班學生除外)本科生均可以申報。
2、凡已獲得學?!按髮W生科研訓練計劃”和“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資助的項目,不能申報。
1、項目申報者在導師指導下填寫《四川大學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申請書》(見附件1)(申請書電子文檔和文本一式二份),2010年4月23日前向學院提交,由學院進行申報項目的評審。電子文檔發送至duqian@scu.edu.cn.
2、2010年5月1日以前,學院組織申報項目的評審,填寫評審意見,并按學院在校學生的一定比例(文科類1%,理科類2%,工科類2%,醫科類1%)評選出校級一般項目和校級重點項目(一般和重點項目的比例為7:3),并按一般項目和重點項目總數10%的比例,向學校推薦國家級項目。
3、5月12日以前,學院將評審出的項目匯總表(見附件2)、項目申請書和相關支撐材料報教務處實踐科,不報的學院作棄權處理。
4、5月下旬,學校聘請專家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最終確定向教育部推薦的國家級項目、校級一般項目和校級重點項目,并進行公示。
6、學校與各項目負責人簽定《四川大學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合同書》(一式三份)。
獲準國家級項目按教育部相關要求劃撥經費。校級項目按2007年經費資助標準實施,學生所在學院按1:1予以經費的配套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