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秋季學期創新教育學分申請將在第11周-16周進行。學校按照相關文件精神,做好各年級學生創新教育學分的申報、認定工作。具體操作方法為:
如果創新成果在《四川大學本科生創新教育學分制實施辦法(修訂)》頒發前,則按川大教[2004]35號文件執行;如果創新成果在《四川大學本科生創新教育學分制實施辦法(修訂)》頒發以后,則按川大教[2008]116號《四川大學本科生創新教育學分制實施辦法(修訂)》執行。
請擬申請創新教育學分的同學填寫《四川大學本科生創新教育學分申請表》,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一份,應屆畢業生于5月21日前上報學院,其余學生在6月22日前報送學院,學院進行審核和認定后報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