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類別:以集成示范類中公益類項目為重點,其它類型項目由高校自行推薦。
二、重點方向:
1. 礦產資源高效勘探與開發技術
2. 資源綜合利用與新資源技術
3. 循環經濟技術
4. 環境與健康研究
5. 海水資源利用
6. 海洋生物資源開發利用
7. 疾病防治
8. 醫療器械
9. 食品安全與檢驗檢疫
10. 防災減災
11. 城市功能提升與空間節約利用
其它方向項目由高校自行推薦。教育部科技司將在各校推薦基礎上進行重組和整合。
三. 經費與年限:每個項目申請國撥經費應根據實際需求申報,不做具體限制,年限一般為3-5年。
四、材料格式:根據《集成示范類項目推薦書格式》填寫
四、 時間要求:教育部科技司要求學校于2011年5月30日16:00時前,將紙質材料一式六份及電子版光盤一份函報至教育部,不接受個人申報。(因此,各位老師務必將上述材料于5月25日前報送到學院。)
特此通知。
科研院
201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