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根據《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第二屆“金沙友誼獎”和“優秀留學回國人員”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成人社函〔2014〕138號)要求,為做好我?!皟炐懔魧W回國人員”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條件
在成都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各領域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一般應在國外取得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遵守我國法律,無違法行為記錄,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報:
(一)積極提供先進技術、管理經驗,有效解決成都市工農業生產、城鄉建設發展等方面的關鍵問題或填補了某項空白,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者;
(二)幫助成都市企事業單位進行技術創新與科技攻關,有效提高產品國際競爭力并取得顯著成效者;
(三)積極為成都市培養人才,在教育、科研、文化、衛生、體育及對外宣傳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者;
(四)為成都市進一步擴大開放、招商引資、招才引智作出特殊貢獻者;
(五)來蓉投資興業或在其它領域為成都市做出突出貢獻,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者。
備注:已獲得成都市首屆 “優秀留學回國人員”稱號的,不再參加此次評選。
二、申報材料要求
(一)推薦表下載見附件;
(二)申報所需材料:《優秀留學人員推薦表》紙質材料(含電子版本)、護照復印件一式一份;
(三)申報材料請于2014年4月25日前,報送人事處人事科。
聯系人:劉暢,聯系電話:028-85404132,郵箱rsk@scu.edu.cn。
報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報送時間逾期者,不予受理。
三、政策咨詢
填報過程中如對申報條件和報送材料等有疑問,請咨詢成都市外國專家局
聯系人:李維丹、張曦,聯系電話:028- 61888213 、61888212。
2.本表除推薦單位意見、區(市)縣人民政府或市級主管部門意見二欄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之外,其它一律用打印形式。
3.申請表中,按要求必須由推薦單位負責人、區(市)縣人民政府或市級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方為有效(中央、省屬駐蓉單位只需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4.“主要貢獻”部分字數應控制在500字以內。內容應充實具體,所提供的數據應準確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