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部門、中央在川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屆四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四川省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2011-2020年)》,大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推進四川科學發展、加快發展,根據《四川省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資金使用和管理試行辦法》(川財社〔2013〕54號)的規定,我廳決定開展2014年度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養資金資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省學術技術帶頭人培養經費(以下簡稱培養經費),資助對象為管理期內的第八批、第九批和第十批省學術技術帶頭人后備人選。
2014年,擬資助省學術技術帶頭人培養資金項目100個,資助總金額600萬元。培養經費按每年每個項目不超過10萬元予以資助,對周期較長的項目可連續資助,最長不超過3年,主要用于購置科研工作所需的儀器設備、實驗材料、圖書資料、出版學術專著、調研論證、聘用助手、參加學術會議和學術交流活動等。
管理期內的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后備人選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培養經費:
1.主持或主要承擔省部級及其以上重大項目或高、新技術項目,急需購置小型儀器設備或工作經費短缺的;
2.對本學科、專業的前沿課題或新興、交叉學科、專業進行探索性研究,有可能取得重要成果需要資助的;
3.圍繞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節能環保、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車、水電、電子信息、裝備制造、油氣化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技術產業和特色優勢產業,實施科技成果產業化規模化計劃和戰略性新興產品培育計劃需要資助的;
4.實施多點多級支撐發展戰略,“兩化”互動、城鄉統籌發展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落實成渝經濟區和天府新區區域規劃及民族地區、革命老區、貧困災區發展振興規劃,解決其發展之中關鍵技術難題和瓶頸問題需要資助的;
5.經同行專家鑒定具有重大學術、技術價值的著作或論文,因“學術著作出版基金”資助出現資金缺口的;
6.參加國(境)內外重要學術和技術交流活動或赴國(境)外短期進修、進行合作研究等經費不足的;
7.其他開展有發展前景的學術、技術工作需要資助的。
請各地區、各部門抓緊開展相應工作,于2014年4月10日前將下列材料報我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一)各地區或部門關于申請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養資金的公函一份,應注明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二)《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養資金申請書》一式兩份;
(三)《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養資金申請項目匯總表》一份。
上述相關表格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sc.hrss.gov.cn/。
聯 系 人:諶 能 聯系電話:028-86759627
1.本表供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后備人選申請“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養資金”使用。
2.本表應如實、認真填寫,表達要簡明、嚴謹。外來語要同時用原文和中文表達。填寫內容須打印。
3.每人每份表只能申請一項資助經費,在填寫申請項目、申請理由時要注意選擇。
4.如內容較多,有關欄目填寫不下時,可另加附頁。無內容填寫的欄目可空白。
5.本表報送一式2份,復制須用A4紙,每份均須為簽名蓋章的原件,于左側裝訂成冊。
四、申請資助項目的內容、意義(只填報2014年實施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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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基礎研究;2、應用研究;3、技術開發;4、成果應用;5、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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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經費預算及簡要說明(只填報2014年實施項目所需經費)
(由兩名具有教授、研究員或相當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推薦人須認真負責地介紹申請人的學術技術水平和工作能力、申請項目的意義、該項目取得預期成果的可能性。項目組成員不能作推薦人)
(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申請人的素質,申請人是否適合承擔所申請項目,經費預算的合理性,本單位能否提供完成該項目所需的人、財、物等條件簽署具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