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府特殊津貼”被推薦人情況表
一、被推薦人基本情況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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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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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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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及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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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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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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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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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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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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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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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崗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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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高端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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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選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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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薦人學習簡歷(從大學開始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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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薦人工作簡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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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推薦人員近五年來重要學術技術任(兼)職,指在重要學術技術組織(團體)或重要學術技術刊物等的任(兼)職情況(限填5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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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推薦人員獲獎情況(需寫明榮譽名稱、授予部門、等級、排名、授予時間;限填5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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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被推薦人員代表論著(填寫最能代表本人貢獻和水平的論文、著作、譯作、創作、設計、專利等,注明發表的時間、刊物名稱、期號、專利號等,不超過15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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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被推薦人員其他重要補充材料簡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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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薦人承諾(需簽名,不能用打印) |
被推薦人對本表一至五項內容認可簽字: 年 月 日 |
所在單位推薦意見 |
是否屬實、是否同意推薦。
2014年推薦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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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姓名 |
工作單位 |
所屬學科 |
出生日期 |
專業領域 |
備注(省部級專家稱號等) |
近5年主要突出貢獻事跡 (限300字以內) |
聯系人 |
手機 |
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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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章) 年 月 日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推薦工作的通知
四川大學: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開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28號)精神和要求,現就做好人員選拔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條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應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模范履行崗位職責,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努力工作。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近五年來取得的專業技術業績、成果和貢獻突出,得到同行專家的認可,具有高級職稱,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學研究中,學術造詣高深,對學科建設、人才培養、事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是學科領域的帶頭人;或者研究成果有開創性和重大科學價值,得到國內外同行專家公認,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二)在技術研究與開發中有重大發明創造、重大技術革新或解決了關鍵性的技術難題;或者長期工作在工農業生產和科技推廣第一線,有重大技術突破,推動了行業技術進步和國民經濟發展;或者在技術成果轉化為生產力和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推廣中業績突出,產生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長期工作在醫療衛生工作第一線,醫術高超,治療疑難、危重病癥成績突出;或者在較大范圍多次有效預防、控制、消除疾病,社會影響大,業績為同行所公認。
(四)在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為解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供基礎性、前瞻性、戰略性的科學理論依據,具有特殊貢獻。
(五)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中,成績卓著,對社會發展和學科建設做出突出貢獻,是學科領域的帶頭人。
(六)在宣傳文化領域,成績卓著,對經濟社會發展、精神文明建設、學科建設、宣傳文化領域改革創新和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做出突出貢獻,是本領域的帶頭人。
(七)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教練執訓工作第一線,對學科建設、人才培養、教育教學改革發揮了重大作用,具有國際領先的教育教學理念、堅實的學科教學理論基礎和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在所從事的學科教學和教練執訓領域中,能力和水平處于全國領先地位,起到帶頭和示范作用,為同行所公認。
(八)在其他行業、領域為經濟社會發展、民生建設作出突出貢獻。
二、選拔數量
本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選拔工作,繼續實行總量控制。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下達的控制指標數,結合專業技術人才總量和近幾年選拔工作的實際情況,我部核定了你校(單位)的控制指標共12名。請嚴格按照核定控制指標數開展選拔推薦工作。符合條件的“高端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可按程序推薦,不占控制指標。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要把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工作作為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措施,進一步建立健全激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有效機制,精心組織,確保選拔推薦工作順利進行。
(二)嚴格要求。要進一步明確要求,嚴格選拔條件和推薦標準,切實將那些長期辛勤工作,在一線專業技術工作崗位上取得了突出業績,做出重要貢獻,其業績、成果和貢獻為同行和社會認可的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出來。在選拔推薦人選時,要注意向中青年學科帶頭人和學術骨干傾斜。
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不可重復享受。不再直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學校(單位)領導,擔任副省(部)級以上領導職務和享受副省(部)級以上待遇的人員,以及黨、政、軍、群機關工作人員,除中國科學院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外,原則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
(三)規范程序。要進一步增強工作的透明度,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推薦人選。推薦人選必須經過專家評議和公示程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未經專家評議或專家評議未通過的,不得作為推薦人選。除涉密人員外,上報我部的推薦人選須在全校(單位)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辦法由學校(單位)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確定。我部將在教育部網站上對擬推薦人選名單進行公示(網址www.moe.gov.cn)。
(四)按時申報。請抓緊部署開展人員選拔工作,并于2014年6月20日前將以下材料報我部人事司,同時將電子文檔發送至rcc@moe.edu.cn或刻錄光盤隨紙質材料一并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1.綜合報告1份。報告須加蓋學校(單位)公章,內容包括人選推薦情況、專家評議情況和公示情況等,并注明聯系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電話、傳真、電子信箱)。
2.專家評議結果匯總表1份。匯總表須加蓋學校(單位)公章,內容包括擬推薦人選基本情況、專家評議結果和近5年主要突出貢獻事跡等,并對人選按專業技術人才、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分類排序。表樣將通過電子郵件另行發送。
3.人選數據庫文件。文件由“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貼個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一人一檔。請認真填報數據庫信息,確保內容須與綜合報告信息、專家評議結果匯總表相關信息一致。個人信息采集工作軟件請登陸北京東方智辰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網站下載安裝,技術支持電話:13501068885、13520399392。
聯 系 人:教育部人事司人才與專家工作處 鄔平清
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單大木倉胡同35號
郵 編:100816
電 話:010-66096573
教育部辦公廳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