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關于開展第十批成都市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專家選拔工作的通知》(見附件1)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第十批成都市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專家的選拔條件、管理、責任與義務、享受待遇等詳見《< 成都市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專家選拔和管理辦法>(2015年修訂)》(見附件2)。
2、申報人須認真閱讀填表須知及填表說明,并填寫《第十批成都市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專家推薦表》(見附件1);填表時主要突出貢獻事跡,獲獎和獲專利情況一欄只填寫與證書一致的項目名稱,無個人證書的不填,獲得的其他榮譽稱號不填。
3、申報人須提供獲獎證書,專利證書復印件,發表論文、著作的目錄,有個人署名的封面以及體現學術技術水平或效益的證明材料。
4、各單位按照選拔通知要求組織申報,經資格審查、單位推薦后,填寫《第十批成都市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專家推薦人選情況一覽表》,每個二級學科、專業只能推薦1人(《一覽表》和《成都市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專家學科、專業目錄》見附件1);由于有推薦名額限制,各單位須對推薦人選進行排序,每份個人《推薦表》中單位推薦意見一欄需由所在單位簽署材料是否屬實、是否同意推薦的明確意見;公示情況一欄不填。
5、各單位將本單位《一覽表》、個人《推薦表》及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于2015年7月31日前報送校黨委組織部四川大學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望江校區行政樓413#),請在此之前將單位《一覽表》和個人《推薦表》電子版匯總發至組織部郵箱zzb@scu.edu.cn。
6、名額分配。成都市分配給我校醫療衛生序列3個推薦名額、綜合序列2個推薦名額,我校四所附屬醫院的專家可申報醫療衛生序列,其他單位的專家可申報綜合序列;各單位報名截止后,經學校研究,按照推薦名額不超過1:5的比例向成都市進行推薦。
聯系人:王暉,電話:85404055、13880433355
附件1: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關于開展第十批成都市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專家選拔工作的通知
附件2:成都市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專家選拔和管理辦法(2015年修訂)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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