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根據《四川大學關于評選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及“十佳獎”實施辦法》(川大人〔2010〕19號)和《四川大學關于開展 “十佳”創先爭優評選活動的決定》(川大校〔2010〕27號)文件精神,現將2016-2017年度“十佳”獎評選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項目及名額
表彰項目為四川大學“十佳師德獎”、“十佳教師傳幫帶獎”、“十佳教師公共服務獎”、“十佳青年教師教學獎”、“十佳關愛學生教師獎”、“十佳輔導員獎”、“十佳醫德獎”、“十佳管理服務獎”、“十佳教學輔助人員獎”、“十佳后勤服務人員獎”,各10名,全校共表彰100名。
二、相關要求
1.各單位對候選人的思想政治、師德師風、學術誠信、工作作風等各方面嚴格把關,寧缺毋濫.
2.每個“十佳”獎項各單位推薦名額不超過1名。每一位教職工只能被推薦為1個“十佳”獎項的候選人。
3.優先向教學、科研、管理、醫療一線教職工傾斜,原則上學校中層及以上領導干部不參與本次“十佳”獎評選。
三、具體申報條件、評選程序及辦法
請嚴格按照《四川大學關于開展“十佳”創先爭優評選活動的決定》和《四川大學關于評選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及“十佳獎”實施辦法》要求執行。
十佳獎各獎項均需要在人事信息系統完成申報,具體流程為:
1.被推薦人個人賬號登陸→用戶數據管理→獎勵申報→相關獎項申報表→增加;
2.被推薦人個人完成申報后下載“十佳獎推薦表”(主要先進事跡如有未盡事宜,可另外附頁說明);
3.單位管理員登錄人事信息系統,在“分組數據審核中”填寫單位黨委(黨總支)意見;
4.下載后的“推薦表”紙質版簽字蓋章后交至各相關獎項的受理單位。
四、時間安排及申報材料
1.各二級單位于2017年5月13日前將經公示無異議的推薦候選人名單和推薦表(包括電子版與紙質版)提交以下受理單位:
(1)“十佳師德獎”、“十佳教師公共服務獎” 、“十佳管理服務獎” 報學校人事處(聯系人及受理地點: 劉暢85405916 行政樓355房間 );
(2)“十佳教師傳幫帶獎”、“十佳青年教師教學獎”報學校教務處(聯系人及受理地點:孫克金 85406686 行政樓220房間);
(3)“十佳關愛學生優秀教師獎”、“十佳輔導員獎”報學校學生工作部(聯系人及受理地點:譚新禹、劉維佳 85401215 文化活動中心301房間);
(4)“十佳醫德獎”報學校醫學管理處(聯系人及受理地點:蘇勇林85503401 華西校區行政樓1樓房間);
(5)“十佳教學輔助人員獎”報學校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聯系人及受理地點:董麗萍85403109 行政樓215房間);
(6)“十佳后勤服務人員獎”報學校后勤管理處(聯系人及受理地點:張振芳 85407059 行政樓209房間)。
2.學校相關部門于6月1日前完成各獎項評選和公示工作,并將結果報送學校人事處。
3.人事處匯總評選結果、報學校審批并發文表彰。
PS:
請擬申報“十佳師德獎”、“十佳教師公共服務獎”、“十佳管理服務獎”的老師與5月10號之前將申報材料交至李慧老師處。
請擬申報“十佳教師傳幫帶獎”、“十佳青年教師教學獎”的老師于5月10號之前將申報材料交至祝蔚老師處。
請擬申報“十佳教學輔助人員獎”的老師于5月10號之前將申報材料交至李艷老師處。
四川大學人事處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