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位2025年博士研究生全部實行“申請-考核”制招生。
一、招生計劃
我單位2025年計劃招收博士研究生總計48人,已招收直接攻博3人。實際招生人數待國家下達2025年招生計劃后做適度調整。
二、報名
(一)報考條件
1. 考生須思想品德良好,身體健康,具備《四川大學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規定的各項報考條件。
2. 不招收同等學力,定向生招收比例不超過5%。
3. 須提供報考導師的《專家推薦信》。
(二)網上報名和繳費
網上報名和繳費時間為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考生報名前務必仔細閱讀《四川大學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我單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專業目錄,按要求完成網上報名和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和繳費者視為報名無效,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提交申請材料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須下載 “提交博士研究生入學申請材料自查表”(附件1),按順序整理材料,并在2024年12月15日17點前將申請材料和自查表寄送達我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聯系地址:四川大學望江校區輕工科學與工程學院紡工附樓202辦公室;聯系人:徐雅琳老師;聯系電話:028-85405840;郵編:610065)。
博士研究生入學申請材料提交清單
順序 |
材料內容 |
備注 |
1 |
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簡表 |
擬報考定向的考生或正在履行合同服務年限內的在職人員考生,報名信息表中“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意見”欄必須由單位簽署意見和蓋章。應屆畢業生由考生所在院校簽署報考意見和蓋章。 |
2 |
研究生學籍在線認證報告或已獲得的最高學位證、學歷證復印件 |
碩士應屆畢業生提供碩士生學籍在線認證報告。 國(境)外碩士學歷獲得者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復印件。 |
3 |
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
正反面 |
4 |
專家推薦書 |
由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正高職稱專家分別出具的書面推薦,附單位公章(鮮章)。其中一封需要報考導師推薦。 |
5 |
各類外語水平證書或證明復印件 |
|
6 |
碩士研究生階段的學習成績單 |
須培養單位相關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蓋章 |
7 |
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計劃 |
字數不限 |
8 |
碩士畢業論文或摘要(含評議書復印件) |
應屆碩士生提供開題報告(含開題答辯專家組意見及學院意見);往屆生提供專家評閱書。 |
9 |
考生參與科研、已公開發表論文、出版專著、獲獎等情況的復印件 |
提供檢索號或收錄證明或書號。 |
10 |
在職考生報考定向或非定向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附件2) |
須單位或單位人事部門蓋章(鮮章) |
11 |
部省合建高校研究生專項計劃考生推薦函 |
報考部省合建計劃的考生提供 (僅面向西藏大學開展) |
12 |
援藏計劃研究生專項考生推薦函 |
報考援藏計劃的考生提供 (西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教育廳出具) |
特別提示:
①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資格審查不合格;
②所有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③材料接收過時不再受理;
④請所有考生在提交材料的同時,按要求將相關信息填入在線收集表。在線收集表鏈接:
【騰訊文檔】2025博士報名信息收集 https://docs.qq.com/form/page/DS3NyVmNiU1lTTmR4
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按要求準確填寫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因不符合我單位博士研究生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或因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違反學術道德規范等造成后續不能參加考核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報名信息經考生提交后一律不作修改,若確需修改的,應在網上報名截止前重新報名。
三、選拔程序
1. 資格審查
我單位將根據考生的網上報名情況和提交的入學申請材料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審查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是否提交完善的入學申請材料、是否按時完成繳費手續。資格審查結果預計在2024年12月下旬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我單位網站相關通知。
2. 材料評議
我單位將組織專家對考生的入學申請材料進行集體評議打分,材料評議成績滿分100分。材料評議結果預計在2025年1月上旬前公布。我單位將根據考生的材料評議成績,結合招生計劃數確定進入復試考核環節的人員名單。
3. 復試
我單位在復試環節對考生的思想品德、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外語水平和綜合素質等進行綜合評價和全面考察。復試考核的形式為面試,具體安排詳見我單位博士研究生復試通知。考生參與復試考核時間應不少于30分鐘/人。復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錄取。
4.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我單位在復試的同時,對考生本人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的現實表現進行考核。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博士招生院系所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須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錄取
1.考生總成績=材料評議成績×50%+復試成績(百分制)×50%。
2. 錄取按照“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進行,依據招生計劃、錄取口徑、考生總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3.擬錄取考生須于公示期內向我單位提交由政府設立的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或四川大學校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原件。體檢標準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
4.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經體檢、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調檔等流程后,向擬錄取新生發錄取通知書。
五、招生咨詢方式
電話:028-85405840 郵箱:xuyalin202@163.com
六、受理舉報渠道
輕工科學與工程學院紀委辦公室
聯系方式:028-85463921 郵箱:fgt@scu.edu.cn
七、其他說明
考生的資格審查結果、材料評議成績、復試成績和擬錄取結果請登錄四川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博士招生”專欄(http://yz.scu.edu.cn/)或我單位網站查詢。
附件:
1.提交博士研究生入學申請材料自查表
2.在職考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四川大學輕工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