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研究決定,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繼續表彰2021年在紡織教學和科研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及有特殊貢獻的教育管理干部和品學兼優的學生。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一)“紡織之光”教師獎評選條件
1.師德高尚,敬業愛崗,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2.學風嚴謹、勇于創新、積極參與教育改革,努力從事教學建設和科學研究,并取得顯著成果;
3.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
(二)“紡織之光”學生獎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熱愛紡織事業,積極要求進步,關心集體,尊敬師長,團結同學,誠實守信,品行優良;
3.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勤奮刻苦,成績優秀,綜合素質突出;
4.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具有較強的開拓和創新精神。
二、評選對象
(一)教師獎評選對象
符合“紡織之光”教師獎評選條件且本年度仍承擔紡織或服裝學科教學任務的教師。
(二)學生獎評選對象
本學院紡織與服裝系二、三年級本科生;紡織與服裝系二年級研究生。
已經確定轉出紡織與服裝工程系的本科生不在本獎勵范圍之列。
三、名額分配及獎勵標準
(一)教師獎1人;獎勵標準:10000元/人。
(二)學生獎5人
其中,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二、三年級本科生共2人;紡織類專業研究生2人;服裝類研究生1人;獎勵標準:8000元/人。
四、申請方式
(一)教師獎申請
教師自愿申請,填寫《紡織之光科技教育基金會教師獎評審表》,于5月29日前將《評審表》交至顧迎春老師處,逾期視為棄權。紡織與服裝工程系按照1:2的比例推薦候選人,候選人參加紡織與服裝工程系組織的答辯評審會。
(二)學生獎申請
學生自愿申請,填寫《紡織之光科技教育基金學生獎評審表》,于5月29日前將申請材料(評審表、成績單以及支撐材料復印件)交至輔導員處,逾期視為棄權。由學生事務辦公室和紡織與服裝工程系按照1:2的比例推薦候選人,候選人參加紡織與服裝工程系組織的答辯評審會。
注:
1、凡獲得2021年“紡織之光”學生獎的本科生,原則上不再參評本年度其他獎學金;研究生如獲得高于此金額的獎學金,榮譽雙重享受、獎金就高不就低。
2、答辯評審會日期預計安排在本學期內,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答辯評審會后將公示結果三天。
輕工科學與工程學院紡織之光科技教育基金評審小組
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