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全院同學愉快、安全、祥和地度過“五一”大假,共同維護好學校、學院當前的穩定大局,根據國家規定和學校安排,現將本院“五一”放假時間安排和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其中5月1、2、3日為國家法定假日,將4月28日(周六)、4月29日(周日)兩個公休日調整至5月4日(周五)和5月7日(周一),5月5日(周六)和5月6日(周日)照常公休。
課程表上5月4日、7日的課程分別調整到4月28日、29日。
(一)各年級務必在4月29日前召開一次關于“五一”放假的主題年級會,集中交待清楚相關事項并做好安全紀律教育。
(二)各年級認真做好本年級假期離校學生的登記和完善請、銷假手續。
(三)各年級在節前務必認真開展宿舍安全和衛生的徹底清查。
(四)各年級在5月7日晚7點準時進行晚點名并將未在校學生名單和原因上報院學生工作辦公室。
(一)“五一”期間,嚴禁任何人未經批準以年級、班組、社團等組織名義外出開展活動。
(二)需外出或回家的同學應在本年級輔導員處認真做好登記,并將目標地點、返校時間和假期期間的聯系方式詳細備案。
(三)嚴禁違章用電、酗酒和將易燃、易爆及毒害物品帶入學生宿舍和實驗室。
(四)離開宿舍或實驗室時,務必關好門窗,切斷電源,防止被盜事件和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五)直系親屬到校探望,必須事先向學生工作辦公室值班教師報告并征得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同意后才能住宿,對于單獨住宿一室和留宿校外人員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并按校規校紀嚴肅處理。
(六)外出期間應高度重視個人人身、財產安全。不要有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舉動,自覺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期間凡是因個人行為引發的一切傷害和財物損失均按照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學校《學生手冊》相應條款處理。
(七)因違反法律、法規或校規校紀引發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本人承擔,學校還將按校規校紀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八)外出旅游時發生的意外事件,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五一”期間參加勤工助學的同學應加強自身權益、安全的保護,如發生權益被侵占或危及自身安全等情況,請務必及時與學生工作辦公室值班教師聯系并向公安機關報案。
(十)假期間調整之余應積極參加社會調查、服務社會等社會實踐活動,爭取度過一個有意義的勞動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