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請“四川大學-德國司馬公司創新獎學金”的通知
為鼓勵四川大學輕紡與食品學院生物質與皮革工程系學生創新成才,培養高水平學生,經德國司馬化學有限公司與四川大學商議,決定自2008年9月起在四川大學輕紡與食品學院生物質與皮革工程系設置“四川大學-德國司馬公司創新獎學金”。
為了公正、公平、公開的評選本年度的獎學金,現將本獎學金的設置情況及相關表格公布于網上,請有意者提出申請。申請者需認真填寫“立項申報書”,并于2008年10月31日前交到紡工樓510馮國濤老師處,過時不侯。評審委員會將根據申請同學的情況進行認真審核,最后確定獲獎名單。
注:該創新獎學金是鼓勵同學進行創新活動,加強動手能力而設立的獎學金,與學校、學院等設立的其他獎助學金都不沖突。
四川大學—德國司馬創新獎學金(基金)管理條例(試行)
第一條 為了鼓勵四川大學輕紡與食品學院生物質與皮革工程系學生創新成才,培養高水平學生,經德國司馬化學(ZSCHIMMER & SCHWARZ GmbH & Co. KG)有限公司與四川大學認真商議,決定在四川大學輕紡與食品學院生物質與皮革工程系設置“四川大學-德國司馬公司創新獎學金”。
第二條 經德國司馬化學(ZSCHIMMER & SCHWARZ GmbH & Co. KG)有限公司與四川大學研究,決定成立“四川大學-德國司馬公司創新獎學金(基金)” 評審委員會,負責“四川大學-德國司馬公司創新獎學金(基金)”管理和評審工作。
第三條 評審程序:由生物質與皮革工程系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四川大學-德國司馬公司創新獎學金(基金)科研項目立項申請書”,經系評審小組初評后,報“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批準。評定后獲獎學生的相關材料及將來畢業去向應報送司馬公司中國上海代表處備案。
2. 所申請課題具有重要科學意義或應用價值,具有創新性和前沿性;
第五條 德國司馬公司創新獎學金頒發給四川大學輕紡與食品學院生物質與皮革工程系的學生,其中包括2名優秀研究生(博士生和碩士生),10名優秀本科生,2名優秀專科生。
第六條 德國司馬創新獎學金主要用于申請人所申請課題的研究工作。獎金獲得者應根據工作計劃和實際需要,自主支配并合理使用,評審委員會有責任對獎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管理。
1. 獎金獲得者應提供研究成果的書面報告或其他形式的材料;申請課題所獲得成果符合鑒定條件的,由獎金獲得者和評審委員會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程序申請鑒定。
2. 獎金獲得者在國內外發表有關論著時,應根據情況,標注“四川大學—德國司馬公司創新獎學金資助課題” 或 “獲得四川大學—德國司馬公司創新獎學金資助”字樣。
第八條 本條例自2008年9月開始實施,并由“四川大學-德國司馬公司創新獎學金(基金)” 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保證填報內容的客觀真實。如獲資助,將遵照《四川大學--司馬創新獎學金管理條例(試行)》,按時完成研究任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