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學校的工作安排,為確保我院廣大師生渡過一個歡樂祥和的寒假,現將寒假期間的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1、放假時間:2009年1月18日起,2009年2月16-20日為本科生補緩考時間,2009年2月19-20日為在校生報到注冊時間(非補緩考學生),2月23日正式行課。
2、2009年2月19-20日為在校生報到注冊時間。學生應持本人學生證或研究生證前往學院辦公室報到注冊。學生應按時返校報到注冊,除因病或重大事由外,學院概不準假。因病因事不能按時報到注冊者,須在2月20日前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仍按曠課處理。
3、課程補緩考的具體安排以《關于補緩考時間調整到開學前(報道、注冊期間)的重要指示》的通知執行。
1、各年級須在放假前召開年級大會或主題班會,傳達相應的時間安排,通過集中學習《學生手冊》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文件,認真做好安全教育,鼓勵學生合理安排好寒假時間。
2、各年級在1月15日下午前認真統計寒假留校學生名單,認真做好負責人指定、集中住宿(特別是女生)、離校動態登記等工作,并書面上報學院,以便假期中切實關心該批同學在校期間的生活和日常管理。
3、各年級在假前須對本年級學生寢室進行一次認真排查,并加強寒假留校學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做好防火防盜等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確保本院師生渡過一個平安、祥和的寒假。
4、加強假期學生宿舍管理,組織留校學生學習《學生手冊》中寢室管理規定,禁止在學生宿舍留宿異性或校外無關人員,對因此造成后果的除責任自負外,還將依據相關法律和校規校紀嚴肅查處。
5、返家學生須加強自身保護,注意旅途人身財產安全和交通安全,預防治安事故和其它意外傷害的發生。學生個人在校外發生的事故按規定應由責任人或本人自負。學生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學校的規章制度以及其它規定引發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和損失由其本人自負,學校還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6、學生個人不得擅自組織旅游團體開展旅游活動,若違反規定并造成嚴重后果者,除將被追究作為組織者的相關責任外,還將依照校規校紀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