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學校的工作安排,為確保我院廣大師生渡過一個歡樂祥和的寒假,現將寒假期間的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1、放假時間:2010年1月31日起,2010年2月26日-28日為本科生補緩考時間,2010年2月25日-26日為在校生報到注冊時間,3月1日起正式行課。
2、2009年2月25-26日為在校生報到注冊時間。學生應持本人學生證或研究生證按時前往學院辦公室報到注冊。學生應按時返校報到注冊,除因病或重大事由外,學院概不準假。因病因事不能按時報到注冊者,須在3月1日前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仍按曠課處理。
1、各年級須在放假前召開年級大會或主題班會,結合《學生手冊》、《四川大學學生宿舍(公寓)管理規定》、《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關于2010年元旦、2009-2010學年寒假放假時間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認真做好安全教育,鼓勵學生合理安排好寒假時間。
2、各年級在1月29日前認真統計寒假留校學生名單,認真做好負責人指定、集中住宿(特別是女生)、離校動態登記等工作,并書面上報學院,以便假期中切實關心該批同學在校期間的生活和日常管理。
3、各年級在假前須對本年級學生寢室進行一次認真排查,并加強寒假留校學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做好防火防盜等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確保本院師生渡過一個平安、祥和的寒假。
4、加強假期學生宿舍管理,組織留校學生學習《學生手冊》中寢室管理規定,禁止在學生宿舍留宿異性或校外無關人員,對因此造成后果的除責任自負外,還將依據相關法律和校規校紀嚴肅查處。
5、2010年2月26日-28日為本科生補緩考時間,重點關注補緩考學生名單及科目,通過各種方式及時提醒補緩考同學在寒假期間做好功課復習及按時參加考試。
6、返家學生須加強自身保護,注意旅途人身財產安全和交通安全,預防治安事故和其它意外傷害的發生。學生個人在校外發生的事故按規定應由責任人或本人自負。學生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學校的規章制度以及其它規定引發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和損失由其本人自負,學校還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7、學生個人不得擅自組織旅游團體開展旅游活動,若違反規定并造成嚴重后果者,除將被追究作為組織者的相關責任外,還將依照校規校紀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