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大地震之后,我校廣大師生職工心系災區群眾,踴躍為災區人民捐款、捐物。在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兒也牽動著川大人的心,許多教職工急切表示愿意收養地震災區的孤兒,為災區人民獻愛心。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和成都市民政局的相關要求,現將教職工收養地震災區孤兒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請做好宣傳工作。
一、收養人要求
已婚教職工及配偶均年滿30 周歲;
無配偶男教職工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 40 周歲以上;
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收養孤兒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
二、 鑒于目前正處于抗震救災的關鍵時期,還需要對地震災區的孤兒進行救治、安撫、甄別身份和聯系親人等工作,故不宜在短期內辦理收養。
三、確有收養地震災區孤兒意愿的教職工,可到校工會 412 室預先登記(聯系電話: 85460807 )。
四、地震災區孤兒的收養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按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具體時間、地點、方式和所需材料等屆時另行通知。
四川大學工會